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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是因為一句話,不管他是不是朝我來的,我都覺得不行了。

 

首先,我是一位球迷,這件事情比我是個二次創作者還要重要。

我是因為喜歡球員,我才去嘗試寫作的。因為我喜歡他們相處的芬圍,所以想描繪更多。

但這並不代表,我認可或我同意這對配對。

 

林燿德先生曾經說過,現在的創作作品已經不再界定在作者說了算的時代了,到最後,會是由讀者為這個故事劃下句點。

這也是我所相信的事。我把我想要寫的東西,把我想喊出來的東西轉換成文字,發表到網路上,它是一個故事,我所創作的,但它一被大家看到,它就不屬於我了。它是你的,我的讀者的故事。我把繼續詮釋這個故事的棒子交到你手上。

你可以這樣解釋,也可以那樣想,我控制不了,也不想控制,反而樂觀其成。

但請注意,這並不代表我是認同你的。

 

我接受你說我的故事裡面R跟G的感情像是配對,可以,畢竟那是你的感覺,我認同這件事。

但請不要跟別人說我是創作RG的人,除了我聲明的配對以外,其他都是我覺得可以,但我並不想要讓他們成為那樣關係的。

也請不要說我在寫的是耽美,我在做的比較像是延伸,但這並不是那樣的關係。

我可以把他們的那方面擴張到最大,那他們是Mate的關係就「可以」成立。但我並不想這麼做。

我愛的就是他們在一起的時候,他們相處的模式,但並不代表他們是Mate。

 

如果你要跟我討論,基礎上在我覺得我認為這個配對成立的狀況下,我一定可以跟你討論。

但是...我真的,我...看到那句話的時候非常生氣。

好吧,其實我也不覺得他們是。

你知道,足球員是世界上最像同志卻又最恐同的一群人。

無論他們是或不是,我其實覺得他們開心就好,這是我的想法。所以我寫的東西,我會因為他們是活人,而有所限制,因為我相信世界上有一份感情,並不屬於現在我們定義的那三大類。

 

另外,我在看足球的時候,是個很標準的球迷,或者說,我是一個鐵桿、完全以俱樂部為主的風扇。

我可以不寫,我也可以不去管球員他們場下的八卦,但我絕對不會不關心RM的勝率,不關心RM球員的狀況。

我喜歡這個球隊,所以基礎上在所有事情的前提之下,我的第一個堅持還是會是球隊利益。哪怕我真的想把主席釘到牆壁上......。

但只要這件事對球隊有利,說真的,我會贊成。儘管我還是會唉。

 

在作者之前,我是一位球迷。

對我來說,最重要的事情是我愛他們。

那他們在你們心中的形象,我沒辦法說半句話。而且也跟我沒什麼關係。

 

另外我知道一些老球迷對新球迷有...你知道的。

我自己呢?是個潛水的傢伙。

要不是古妖孽激得我起來,本是應該永遠在水下的。

我支不支持?

我想說的是,尊重,與愛。我知道你愛他們,而這件事才最為關鍵。

但是某些太白目的事也請自行收斂,否則別怪人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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